经典案例

LAWYER NEWS

首页>经典案例

旧事重提,反复处罚,恶意解雇,公司赔偿1.85万元

发布时间:2024/3/15       访问量:

  一般工人知道迟到早退,如果次数多了,公司也有明确的规定,公司拿这件事做文章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很容易解雇你,你诉讼权利赔偿,一般不赢。今天,让我们来谈谈一个真实的案例。一年前,小王经常迟到早退溜岗,然后,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,警告罚款,但对小王来说很常见,不当一回事,反正自己是老员工了,可是自今年以来,公司因为各种原因优化一批员工,节省成本,但是,不想给任何补偿,小王就被看到了,这个老员工进入老板的优化员工内,因为一年前,小王经常迟到,早退,溜岗,甚至旷工十几次。老板下了命令,让人事部发通知书。一年前,小王因为多次迟到、早退、溜岗甚至旷工,严重违反劳动纪律,被开除,一分钱也不能赔偿。当然,小王拒绝接受。

  申请劳动仲裁后,小王这么说:我在公司工作了将近六年。过去,虽然有一些轻微的违规行为,如经常迟到、早退、溜岗甚至旷工,但每次都被公司处理。而且,我也付出了代价。但在过去的一年里,我没有经常迟到、早退、溜岗甚至旷工的违规行为,我的表现特别好,因为公司想解雇自己,并且不给补偿金,所以用旧事做文章,重复处罚,根据不能重复两次处罚的原则,公司非法解雇应该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,也就是说,补偿是1.85万元。

  因此,小王申请了劳动仲裁,要求公司非法解雇赔偿金。让我们来看看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。劳动仲裁是这样认为的。首先,工人过去确实有违规行为,但公司同意他们的警告和罚款,这相当于双方协商的结果。公司有权解雇他们,但你给员工一个改变自己的机会,这也是企业的独立管理权。如果公司重复处理同一件事,则不属于企业的就业补贴管理权。第二,根据不再处罚的原则,在过去一年没有新的违纪行为之前,公司认为小王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,终止劳动合同显然是不公平的。被认定为非法终止支付小王的补偿金,即1.85万元的补偿金和双倍的补偿金。



微信扫码联系客服

联系人:胥家山律师(助理)

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
20、21层

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     苏ICP备11004779号-8 丨 本站部分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,如果涉及版权问题,请按网站上公布的联系方式告知删除!
top